
四處開戰(zhàn)的亞馬遜
從產品結構來看,亞馬遜早已經不是一家單純的B2C電商公司。除了經營跨國電商亞馬遜網之外,它還向大量企業(yè)提供云服務,向普通消費者銷售電子圖書、數字音樂,提供音樂流媒體和視頻流媒體服務,它還涉足硬件:Kindle閱讀器、Kindle Fire平板、Fire TV機頂盒,就在上周末亞馬遜還推出了自己的智能手機Fire phone。除此之外,為了完善電商業(yè)態(tài),它也在布局移動支付。另外少為人知的是,亞馬遜還擁有并運營IMDB等網站。
它從來不是一家和善的公司。
蘋果、Google、微軟全部是它的敵人。它盡可能壓低供貨商價格,維持電商平臺的價格競爭力。它和線下商戶爭客源,和全球多國的綜合、垂直電商競爭線上流量。它努力控制運營成本,亞馬遜工人罷工的消息不時占據新聞版面。它在摧毀傳統(tǒng)書店生意同時,還利用自出版平臺壓制出版商,甚至波及夾在中間的作者。
它的云服務在蠶食IBM等傳統(tǒng)IT廠商的利益,也在迎接新老勢力挑戰(zhàn)。它為Dropbox此類公司提供云服務的同時,又在覬覦這些公司的業(yè)務。為了擁有承載自家服務的硬件,它分裂了Android。
在電子書影音領域,它和蘋果、Google這兩家挾移動平臺強勢地位擴張內容生態(tài)的巨頭戰(zhàn)斗的同時,還在各個細分領域打擊巴諾、挑釁YouTube/Netflix/Hulu/HBO Go、Pandora。
在硬件領域,它和華碩、三星等手機/平板廠商競爭,還和Google、蘋果這樣的機頂盒布局者以及Ruku這樣的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競爭,當然Fire TV的游戲功能還隱隱瞄著微軟Xbox和索尼PlayStation。亞馬遜布局移動支付,少不了和Square,Google Wallet還有蘋果大戰(zhàn)一場。
簡直是到處開戰(zhàn),戰(zhàn)到沒朋友……
追根述源這還是一家商店
盡管亞馬遜出售的商品和服務越來越多,但這家1994年出生于貝爾維尤車庫里的企業(yè),骨子里依然是一家商店。只是它出售的商品越發(fā)復雜了,正如Logo里從A到Z的箭頭一樣,幾乎無所不包。云服務的計算力、Amazon Appstore里的應用這些也都成了亞馬遜出售的商品。
作為一家Store,亞馬遜的核心運營模式依然從“供貨商”那里拿貨,把顧客從競爭對手那里搶過來,把貨物賣給他們。
亞馬遜從圖書出版商那里拿書,從各類商品生產商和品牌商那里進貨,在自家網店里銷售并通過物流運送給顧客。亞馬遜從出版商和個人作者那里批發(fā)來“電子圖書”,賣給顧客。亞馬遜還從音樂發(fā)行商、視頻發(fā)行商那里批發(fā)電子影音專供自己的會員。亞馬遜低價出售硬件產品,希望用戶通過它享受自家的服務……這當中,似乎只有自建數據中心,把計算力出售/出租給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和其它機構的AWS并非這一模式。
在這些“商品”中,亞馬遜的數字自出版和應用商店,是最不像“商店”而更像“平臺”的產品。然而就在這兩個平臺上,亞馬遜仍保持著高度的運營和控制力不放松——無論是Google Play和蘋果AppStore,都相對中立不會過分干涉用戶和開發(fā)者行為,它們都是為交易雙方提供平臺并從中抽傭。然而亞馬遜總難以克制住自己對商品定價權的干涉,以及通過運營和促銷此類電商強運營手段促銷電子書和應用的行為。
在這樣的一家商店眼里,只有供貨商、競爭對手、顧客。
亞馬遜作為一家商店,橫亙在供與求之間。這個鏈條運轉的核心,依然是價格,或者說“價差”。為了維持對競爭對手的壓力,亞馬遜必須保持低利潤率和對供應商的苛刻;為了擴張,亞馬遜會抓住各種可能的機會擴張商品品類,從而和不同領域的敵人戰(zhàn)斗;為了粘住消費者,亞馬遜必須提供有價格優(yōu)勢的商品和周到的售后服務(也是有成本的)。
價格是亞馬遜核心的競爭力,而不像競爭對手蘋果或者Google那樣提供一些獨特的服務。Google核心利潤來源的自動廣告體系具備強烈的不可取代性;你只能在蘋果那里買iPhone,蘋果出售的是升華于硬件和軟件之上的獨特體驗。
亞馬遜?它的獨有價值呢?
貝佐斯說過:世界上有兩類公司,一類提高價格,一類降低價格。亞馬遜無疑屬于后一類,它殘酷高效地追求降低價格。“低價”給亞馬遜迎來了顧客親睞。然而這條道路也限制了亞馬遜本身對于利潤的追逐。而它的戰(zhàn)線越豐富,就要花費更大的代價去壓縮利潤。
什么時候亞馬遜能夠賺錢?
這個問題也許永遠沒有答案。
因為,如上文所說,亞馬遜的價值就是他的價格,而只要存在競爭,亞馬遜就必須用低利潤來保證自己的價格優(yōu)勢,同時需要大量投入來研發(fā)新的產品和技術。換句話說,亞馬遜的盈利,也許要等到它“全面戰(zhàn)勝對手”的那一天。
可這一天似乎還太遙遠——亞馬遜電商業(yè)務在多個國家確立了絕對優(yōu)勢,但在部分市場(例如中國)仍在辛苦掙扎;亞馬遜的自出版平臺運轉良好,巴諾已經無力迎戰(zhàn),但亞馬遜缺乏強勢的移動平臺,蘋果和Google仍是潛在威脅;亞馬遜云服務雖然享有領先優(yōu)勢,但仍面臨著激烈競爭乃至價格戰(zhàn),而且部分企業(yè)用戶也在逃離;亞馬遜的硬件業(yè)務并不能提供營收,而是提供電商消費和內容消費的通道;Fire Phone?這款高價的手機能否為客戶普遍接受還是個很大的疑問。
還有第二種可能——亞馬遜越來越重要的Prime會員體系,讓會員沉浸在亞馬遜的各項服務之中,不斷地增加他們的逃離成本,并以此獲得更多服務的定價靈活性。
當然,最壞的情況是,不斷的新增服務和打不完的競爭對手,讓亞馬遜永遠都無法掙到錢,直到它被新的模式所取代。
無論如何,亞馬遜遠沒有到收割利潤的時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