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表示,近兩年來,陸續(xù)有人利用互聯網等微博工具,發(fā)布有關冰川礦泉水及其產品5100礦泉水的不實言論,如:查立關于“冰川礦泉水公司為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老婆的公司”的謠言,韓方明關于“5100是老夫洗腳水”的侮辱言論,以及鄧康延關于“5100礦泉水與鐵道部關系”的曲解傳播等。這些言論均系作者主觀臆造,惡意解讀乃至侮辱誹謗的行為,完全與事實不符,客觀上造成了對冰川礦泉水公司名譽及及其商品名譽的嚴重傷害。
公民享有言論自由,但如果一味侮辱他人或惡意攻擊,將會被追究相應的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責任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法》乃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,對名譽侵權行為及后果都有明確規(guī)定。利用互聯網等公開傳播渠道,以捏造、歪曲事實或侮辱誹謗手段,損害公民、法人形象的行為,依法應承擔相應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責任。如有嚴重情節(jié),將構成損害商業(yè)信譽、商品聲譽罪。
特此聲明!
隨機讀管理故事:《分工》
一位年輕的炮兵軍官上任后,到下屬部隊視察操練情況,發(fā)現有幾個部隊操練時有一個共同的情況:在操練中,總有一個士兵自始至終站在大炮的炮筒下,紋絲不動。經過詢問,得到的答案是:操練條例就是這樣規(guī)定的。原來,條例因循的是用馬拉大炮時代的規(guī)則,當時站在炮筒下的士兵的任務是拉住馬的韁繩,防止大炮發(fā)射后因后座力產生的距離偏差,減少再次瞄準的時間?,F在大炮不再需要這一角色了。但條例沒有及時調整,出現了不拉馬的士兵。這位軍官的發(fā)現使他受到了國防部的表彰。
[分析]管理的首要工作就是科學分工。只有每個員工都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,才不會產生推委、扯皮等不良現象。如果公司象一個龐大的機器,那么每個員工就是一個個零件,只有他們愛崗敬業(yè),公司的機器才能得以良性運轉。公司是發(fā)展的,管理者應當根據實際動態(tài)情況對人員數量和分工及時做出相應調整。否則,隊伍中就會出現“不拉馬的士兵”。如果隊伍中有人濫竽充數,給企業(yè)帶來的不僅僅是工資的損失,而且會導致其他人員的心理不平衡,最終導致公司工作效率整體下降。
閱讀更多管理故事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