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真功夫監(jiān)事起訴真功夫原董事長蔡達標非法占用公司資金一案,由于蔡達標不服退還真功夫反擔保金3600萬元的判決,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此案經(jīng)歷的一年多審理,幾番周折,近日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于做出了終審判決。
終審判決對原判結果予以維持,駁回蔡達標的上訴,蔡達標應立即返還涉案金額3600萬元及延遲利息。
2009年1月和2010年4月間,真功夫兩次從中國銀行廣州東山支行共計借款1.2億元,而蔡達標與該行簽訂合同,對其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。2010年9月18日,真功夫召開董事會,并通過決議稱:鑒于蔡達標以其個人信用為公司1.2億元的銀行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,應蔡達標的申請,公司同意按照其擔保金額的30%(即3600萬元),向蔡達標指定的銀行賬戶繳存反擔保金,待真功夫1.2億元貸款清償并解除蔡達標連帶保證責任后,由蔡達標負責將反擔保金退還予真功夫,反擔保金不計收利息。然而,截至2012年2月21日,真功夫已將上述貸款結清時,蔡達標在已知此消息的情況下卻仍未退還真功夫反擔保金3600萬元,該行為已觸犯法律。
這個懸而未決的案件,幾經(jīng)周折之下,蔡達標最終被判退還3600萬非法占用金,并向真功夫計付遲延退還期間的利息損失。這對于近期正因職務侵占罪、挪用資金罪、抽逃出資罪三項罪名被公訴審判中的蔡達標而言,可謂是“時候一到,一切全報”。